文具、电子数码产品及配件、电子电器、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用清洁剂、清洁用具、金属及塑料支架、保健按摩器材、玩具、汽车配件、自行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以及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